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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人民政協責任擔當

2019-11-12 08:29:00 作者:鐘 敏 來源:廣西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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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 敏

 

  堅持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方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zhàn)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fā)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我們必須準確認識和把握這一性質定位,緊扣人民政協在新時代的新方位新使命,強化責任擔當,從四個方面積極主動作為。

 

  堅持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必須著力在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方面擔當作為。即通過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fā)展,保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之中有廣泛持久深入參與的權利,體現人民民主的真諦。對于中國這樣多民族、多宗教、地域發(fā)展十分不平衡的大國,倡導廣泛協商、反復協商,努力尋求最大公約數、形成最大同心圓,尤為重要。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要發(fā)揮既不同于其他協商形式又要與其他協商形式相輔相成的雙重作用。人民政協有悠久的協商歷史和豐富的協商實踐以及比較完善的協商制度建設,由此必然為人民政協提供更廣闊的作為天地,也向政協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堅持把協商民主貫穿于履行職能全過程,探索和豐富協商形式,更加靈活經常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積極探索網絡議政、遠程協商等新形式,求真務實提高協商能力水平,進一步推動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實踐發(fā)展。

 

  堅持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必須著力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擔當作為。即發(fā)揮人民政協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的作用,廣泛參與政治生活、商議公共事務,助推黨和政府掌握民情、科學決策,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人民政協集協商、參與、合作于一體,它的性質、特點和工作方式,與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要求的治理主體多元化、治理范圍廣泛性、治理過程協商性等相一致,可以為各治理主體間的協商對話提供常態(tài)化、多層次、可操作的制度機制,是黨和國家完善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制度資源和重要組成部分。政協應基于不是決策機構而是獻策機構、不是權力機關而是聚力機關、不是協商主體而是協商平臺的特質,通過在建言獻策、凝心聚力、服務協商方面充分發(fā)揮作用,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貢獻。

 

  堅持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必須著力在助推黨和國家中心任務完成方面擔當作為。即通過聚焦黨和國家中心任務,圍繞民主和團結兩大主題,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jiān)督、參政議政職能,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fā)力,凝聚起實現中共十九大描繪的宏偉藍圖的磅礴力量。要按照大局所需、群眾所盼、政協所能的原則,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聚焦黨和國家中心任務、地方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緊扣保障和改進民生,強化責任擔當,集民智、匯民意,努力在協商中集思廣益、增進共識、凝聚力量,促進各項決策部署合民情、順民意、得民心。并發(fā)揮協商式監(jiān)督特色優(yōu)勢,強化政協民主監(jiān)督職能,使黨委政府的重要決策部署得以科學高效推進實施。要堅持一致性和多樣性相統一,把發(fā)揮團結統戰(zhàn)功能融匯于政協各項工作之中,把增進和凝聚共識作為檢驗政協履職實效的重要標尺,積極協助黨委政府做好協調關系、化解矛盾、凝聚共識、增進團結的工作。

 

  堅持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必須著力在增強“四個自信”方面擔當作為。即人民政協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它既是構成“四個自信”的重要方面,也需要通過其自身的不斷發(fā)展完善進一步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優(yōu)越性,促進全黨全國更加自覺增強“四個自信”。人民政協作為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組織形式,尤其應該在堅持和發(fā)展新型政黨制度方面發(fā)揮重要作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具有無比優(yōu)越性和強大生命力。人民政協要團結引領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好、完善好。

 

  (作者系自治區(qū)政協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